手法的概念

  用手或肢體其他部分,按各種特定的技術和規範化動作,在體表進行操作,稱為推拿手法。其形式有多種,包括用手指、手掌、腕部、肘部以及肢體其他部位直接在患者體表進行操作,透過功力的“深透”而產生治療作用


因主要以手進行操作,故統稱為手法。由於操作的形式、刺激的強度(力量)、時間的長短以及活動肢體模式的不同,逐漸形成了動作和操作方法不同的各種基本手法。


  從各種推拿手法的基本動作來看,其源於人類的日常活動,如推、拿、按、壓、摩、擦、揉、捏等,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動作。


然而這只是簡單的隨意動作,它沒有一定的技術要求,不必講究動作規範,所以不能與推拿手法相提並論

推拿手法是一種技術,是一種進階的運動形態,是在規範動作架構上的技能訓練後可達到“運動性定型”的放鬆狀態運動,是推拿治療疾病的基本手段,是從事推拿醫務工作者必須掌握的一項專門基本技能。


手法的優劣直接關係到治療效果,因此必須重視手法的研究和使用,特別要在“法”字上下功夫。


“法”是方法,也是技巧,《醫宗金鑒 正骨心法耍旨》中說得好︰“法之所施,使患者不知其苦,方稱為法也。”

又說︰“傷有輕重,而……手法各有所宜,其痊可之遲速及遺留生理殘障與否,皆關乎手法之所施得宜。”

因此,嚴格地說,不講究技巧的簡單動作是不能稱為手法的

推拿治病主要是靠手法技術的運用,而不是用蠻力。

當前似乎有一種傾向,認為推拿治病只要有力氣就行,甚至認為力氣越大超好,在治療時動作生硬粗暴,強拉硬扳,不講究手法技術,常常把病患搞得痛苦不堪。

對於這種情況,在臨床上常造成不良後果,也可說是缺乏醫德的一種表現。

明朝張介賓曾對當時這種江湖郎中提出道嚴肅批評,他說︰“今見按摩之流不知利害,專用剛強手法極力困人,開人關節,走人元氣,莫此為甚,病者亦以謂法所當然,即有不堪,勉強忍受,多見強者致弱,弱者不起,非惟不能去病,而適以增害,用若此輩者,不可不知為慎。”

由此可見,古人對推拿手法的臨床運用是非常重視的,這對我們目前從事推拿的醫務工作者來說,仍有深刻的現實意義。

這裡必須說明,強調手法技巧並不是說手法操作時不需用力,更不是否定“力”的作用,而是說“力”的運用必須與手法技巧完美地揉合在一起。

臨床實踐證明,突然而猛烈的手法常帶有危險性,病患往柱難以忍受而產生恐懼感,所以僅在必要的、有限的範圍內使用。

而緩和的穩柔助手法就不致產生危險,病患樂於接受,有一種安全感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推拿手法
    全站熱搜

    當自己的按摩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